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主要关注规范电子签名行为,确立其法律效力,并保障各方权益该法明确了电子签名的定义,规定了民事活动中合同使用电子签名的条件,强调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不能因其电子形式而被否定,但对涉及人身关系不动产权益转让等特定文书有限制此外,法还规定了数据电文的要求,如需确认;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,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5当事人也可以。